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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简介
    发布时间:2025/03/13     查看次数:
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: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、政策和法律法规,建立健全国有资产各项规章制度,推动国有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,保障和促进学校事业发展,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,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。
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是:产权登记、界定、变动和纠纷的调处;资产的配置、使用、报废、评估、处置、清查、统计报告和监督检查等。相关工作职能如下:
(一)根据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,研究制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,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,依法维护学校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;
(二)负责办理学校国有资产的产权占有、变更及注销登记等相关工作;负责组织实施国有资产清产核资、资产评估及资产划转工作;
(三)按照规定权限,负责办理学校国有资产的配置、处置、对外投资、出租或出借等事项的审核、审批以及报批报备手续;
(四)委托相关职能部门对其业务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分级管理,指导及监督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制定相应实施细则,对其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绩效考核;
(五)负责组织、检查学校经营性资产的保值增值工作,负责国有资产收入预算的编制和执行工作;
(六)组织国有资产信息管理及信息化建设工作,对国有资产实施动态管理;
(七)组织实施全校范围的资产清查、登记、盘点、统计汇总工作;
(八)负责学校各类存量资产的有效利用,优化资产配置;负责组织学校长期闲置、低效使用和超标准配置资产的调剂工作;
(九)接受主管部门监督指导,定期报告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;
(十)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